电子化注册流程对企业登记意愿确认进行存档
1、做好企业登记意愿确认。
2021年5月1日起,江海经济园区通过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必须事先对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的登记意愿进行确认,签署《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并拍照留存于企业管理台账中(照片可保存纸质或电子版)。
2、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2021年5月1日起,如发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全程电子化文件签署并开设企业的信访件,各经济园区必须及时提交调查处理部门该企业设立时签署的《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及拍照留存的照片,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抽查。
2021年5月1日起,注册许可所将每月一次对各集中登记地进行抽查,随机检查当月新设企业签署《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及拍照留存的落实情况。
综上,即日起我园区在办理全程电子化文件签署的企业注册时,会按监管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股东、法人以及监事的《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原件以及手持照照片作为企业登记意愿确认留存在企业管理台账中。
特此通知。顺祝商祺!
江海经济园区
2021年5月6日
附件一、《签章真实性承诺书》示例
附件:
签章真实性承诺书
(自然人签字)
本人是 (公司名称)的 (身份)。兹因向贵局提交登记申请材料中本人签字一事,特向贵局承诺如下:
1. 本次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中的本人签字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2.之后签字样式以本次申请材料为准。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页根据注册企业类型不同会稍有变化。
附件二、手持照示例(原图清晰度)

注:照片中身份证清晰无遮挡,《签章真实性承诺书》务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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